总工室:
1、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重要专项施工
方案作最后的审定;
2、负责对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提出合理化的处理
方案;
3、负责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会议;
4、负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作出处理办法;
5、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监理公司
员工考核,每月一次的总
监理工程师例会。
造价部:
1、协助业主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承包
合同,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2、认真审核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避免施工单位多报、重报;
3、公正客观地处理索赔,避免施工单位进行反索赔;
4、严格执行工程量签证制度,做到签证准确、公正;
5、严格按
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资金支付;
6、收集工程施工中与造价有关的资料,认真审核竣工结算。
办公室:
1、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文档、人事管理及日常工作;
3、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监理工作程序
为圆满完成集团总公司的宏观调控计划,实现
合同确定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控制目标,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务请施工单位配合监理公司工作,特制定如下监
理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应于
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书面
报告公司在该工程上的负责人(姓名、年龄、性别、职别、职称),即项目经理,在整个施工
合同执行期间,由该经理行使
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
合同义务,负责签发来往信函;
2、施工单位应按
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于开工前书面
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得
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开工;
3、开工前应将正式施工组织
设计、专项安全
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报送
监理工程师审查。无施工组织
设计等
方案的不得开工;
4、图纸会审一般在收到图纸7日内进行。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做好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
5、施工用各类建筑
材料进场前均需向
监理工程师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
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方可采购,需要送检的应及时见证送检,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变更用材时,需事前征得甲方及
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否则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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