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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深圳市临床/口腔执业医师考试重新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2号)精神,原定于2007年9月22日、23日举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中的临床执业医师和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因故推迟。现决定恢复上述考试,并就有关深圳考点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床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2007年11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考试时间调整后,综合笔试准考证重新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医院介绍信(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领取,委托他人代领者需提供委托人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7年11月5日、6日两天,领取地点: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逾期不候。

  三、通过此次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中的临床执业医师和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合格线的考生,视为2007年度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并不影响今后职称晋升。

  四、请各相关单位在公告栏张贴本通知,并通知本单位相关考生,使考生周知并互相转告。

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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