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教室
高考|成考|自考|考研|报关|公务员|学历类|财会类|建筑类|职业资格|外语类|IT认证|外贸类|医药类
首页 > 考试教室 > 医药类考试 > 执业医师 > 正文

关于重新领取2007年苏州市临床/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接省医考办通知,参加2007年11月17、18日全国医师资格综合笔试(临床执业医师110、口腔执业医师120)的考生要用新准考证参加考试。现新准考证(蓝色)已打印完毕,请各有关单位速到苏州市医学人才服务部领取,并于2007年11月7日前将新准考证发放到每位考生。

  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持新的准考证,若个别考生新准考生上没有照片,请将老准考证一并带上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请广大考生到各区县卫生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本考点不接受考生个别领取准考证)

苏州市医学人才服务部

上一篇: 2007年镇江市临床/口腔执业医师考试重新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下一篇:参加2007年临床和口腔执业医师综合笔试的考生请注意:

评论  点击查看
 
考试频道推荐
考试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