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教室
高考|成考|自考|考研|报关|公务员|学历类|财会类|建筑类|职业资格|外语类|IT认证|外贸类|医药类
首页 > 考试教室 > 医药类考试 > 执业医师 > 正文

产科病历——病历书写规范各专科病历的书写要点

  1.妊娠情况

  现在妊娠的情况,早、中、晚期妊娠经过以及入院前情况(如妊娠反应、胎动出现时间,头痛、头昏、水肿、气急、抽搐 、阴道流血等的出现时间、性质)。

  2.月经、婚姻、过去妊娠及生育史

  同妇科病历。

  3.过去史

  有无心、肾、肝、肺疾患,有无高血压、糖尿病及外伤史。

  4.围产保健、高危因素、实验室及特殊检查记录

  5.家族史

  有无遗传性疾病。

  6.诊断

  应包括:

  (1)妊娠×周,第×胎,第×产,胎方位。

  (2)妊娠并发症。

  (3)妊娠合并其他内、外科疾病。

  (4)其他诊断。

  7.产程图

  产时应用产程图监护产程,描绘应完整、正确、及时。

上一篇: 妇科病历——各专科病历的书写要点
下一篇:执业医师操作考试复习资料(十)

评论  点击查看
 
考试频道推荐
考试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