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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补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第56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限于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的文史、理工类专业,执行原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各院校的专业缺额征集志愿,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不得自行组织生源。
  二、日程安排
  院校退档 9月16日—18日 
  公布招生计划缺额信息 9月19日23︰00 
  考生网上填报补录志愿 9月20日—21日18︰00 
  考生签字确认志愿 9月22日18︰00前 
  中学上报考生志愿 9月23日12︰00前
  录取 9月24日—28日
  三、各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www.sneac.edu.cn),使用录取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退档系统”,办理不报到考生的退档手续。为准确统计录取后不报到人数,各院校务必退清在陕录取不报到的各类考生。退档时,先将拟退考生的准考证号(14位)输入系统,然后认真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退档”按钮。并打印“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退档考生名单”,加盖院校公章签署负责人姓名,于9月19日12︰00前送省招办,同时送交参加高职(专科)补录的申请书和不乱收费的书面承诺,否则不得参加补录。
  四、招生计划缺额信息由省招办通过互联网发送到各市、县(区)招办,同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凡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补录志愿填报办法、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08〕22号)执行。
  各市、县(区)招办,各中学要及时将补录规定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生志愿的签字确认工作,按时上报考生志愿信息。 
  五、补录工作在陕西宾馆进行。市(区)招办和院校招生人员9月23日报到。严禁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六、各招生院校必须在补录期间完成录取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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