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简介
湖北师范学院音乐系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青山湖校区内,她起点高,年轻而富有活力,将建成同类院校一流的音乐演播大楼和教学大楼,配备现代化的教学设施。音乐系现有36人,其中教授6人(含客聘),副教授6人,讲师11人,是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音乐系教师已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省级科研项目三项,在研项目八项。音乐系教师出版了《土家族音乐概论》等学术专著,撰写的论文《土家族音乐语义特征论》曾获中国未来研究会论文评选一等奖,并在《中国音乐》、《音乐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学报》、《黄钟》等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湖北师范学院音乐系设有音乐学和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音乐学专业有音乐教育(师范类)、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器乐三个专业方向,非师范类)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非师范类)五个专业方向;舞蹈学专业有舞蹈教育(师范类)和舞蹈编导(非师范类)两个专业方向。目前,音乐系全体师生在学院党政领导的大力扶持下,秉持着“诚毅勤敏,厚德博艺”的系训,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把音乐系建成全国同类院校中的音乐强系而努力。
音乐招生专业介绍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基础和声、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基础复调、声乐、钢琴、钢琴即兴伴奏等。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非示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在文艺团体进行专业表演的能力与进行群众文艺组织、辅导的能力,以及进行表演研究的能力。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声乐、意大利语、基础和声、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基础复调、钢琴即兴伴奏等。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 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创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和广播影视、音像出版等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以及音乐编辑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和声、复调、曲式、配器、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间音乐概论、中国民族音乐。
舞蹈学(舞蹈教育方向 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等从事教学、表演、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基训(芭蕾舞、古典、现代)、古典身韵、民间舞、中国舞蹈意象论、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思想教程、舞蹈形态学、民间舞创编、剧目排练及表演、中学舞蹈教学法。
舞蹈学(舞蹈编导方向 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等从事编导教学、表演、研究、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基训(芭蕾舞、古典、现代)、古典身韵、民间舞、中国舞蹈意象论、舞蹈形态学、民间舞创编、剧目排练及表演、中学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思想教程。
教育科学系简介
教育科学系创建于1999年5月,现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和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四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676人。教育科学系拥有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高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人,教师中博士(含在读)3人,硕士19人。近五年来在《高等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心理科学》、《中国心理卫生杂志》、《课程、教材、教法》等国内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0多篇,承担、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12项。资料室藏书丰富,资料齐全,现有图书2万余册。心理实验室设备齐全,有价值100多万元仪器,能满足多种教学实验的需要。近两年来,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均在85%以上。多名学生考上、暨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重点高校的研究生。
学前教育(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良好道德情操和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幼儿教育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在幼儿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的教师,以及从事广播、影视、书刊等大众传播媒体和相关企业(如儿童玩具、儿童服装)的策划、编排、制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音乐基础、舞蹈、琴法、幼儿音乐舞蹈创编与教法、美术、幼儿玩具设计与制造、幼儿课程、幼儿卫生学、幼儿游戏理论与实践、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教育研究方法、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原理、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中外学前教育史。
小学教育(音乐教育方向 师范类 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融高尚的思想道德素养、深厚的教育理论水平、优良的教育教学能力、出色的教育科研能力、良好的艺术修养,适应21世纪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精神于一体的现代新型小学教育和教育研究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琴法、舞蹈基础、基本乐理、视唱练耳、美术基础、心理学原理、教育基本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育科研方法、班级管理、小学生心理学、小学语文教学与研究、小学数学教学与研究。
湖北师范学院2007年音乐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省份
招生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制 | 专业性质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四年 | 师范类 | 180 | 湖北 湖南 山东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西 内蒙 广东 广西 江苏 河南 四川 重庆 甘肃 辽宁 河北黑龙江 |
音乐表演 | 四年 | 非师范 | 声乐25 钢琴15 器乐2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四年 | 非师范 | 20 |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 | 四年 | 师范类 | 60 | |
舞蹈编导 | 四年 | 非师范 | 60 | ||
学前教育 | 四年 | 师范类 | 120 | ||
小学教育 | 音乐教育方向 | 四年 | 师范类 | 40 |
注:器乐包含古筝、琵琶、二胡、笙、长笛、竹笛、手风琴、扬琴、小提琴、大提琴等方向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条件: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含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的考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请考生准备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届时,工作人员将收取以便我校及时核对考生信息)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参加考试。我校不接受函报。
报名程序: 考生可提前1-2天到考点报名,也可在考点现场报名考试。具体程序为:
①考生出示本人相关证件,办理报名手续(交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②交报名费
③现场网上报名
④工作人员核对,发放准考证
报考费用: 报考一个专业方向150元,报考两个专业方向300元,一名考生最多报考两个专业方向。湖北省内报考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详情请参阅报名现场海报。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浙江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杭州师范学院 |
安徽 | 1月15日开始 | 2月1-2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内蒙 | 1月26-27日 | 1月28-29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湖南 | 2月27-28日 | 3月1-2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山东 | 3月1-2日 | 3月3-4日 | 山东济南市招办 |
山西 | 3月4-5日 | 3月6-7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湖北 | 3月9-10日 | 3月11-13日 |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
江西 | 3月15-16日 | 3月17-18日 | 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广东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广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广西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广西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江苏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江苏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河南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四川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四川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重庆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重庆市音乐类统考成绩。 | ||
甘肃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甘肃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辽宁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辽宁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河北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河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黑龙江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黑龙江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四、考试科目、比例及要求
专业 |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比例 | 相关要求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声乐 | 35% | 演唱一首声乐作品,可无伴奏,也可请我校教师钢伴。 |
| 钢琴或器乐 | 35% | 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如有伴奏,自行解决。 | ||
| 形体与五官 | 10% | 形体测试与五官 |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 音乐表演·声乐 | 声乐 | 80% | 演奏一首艺术性较强的声乐作品,可无伴奏,也可请我校教师钢伴。 |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 音乐表演·钢琴 | 钢琴 | 80% | 演奏一首钢琴作品,加奏299以上练习曲一条。 |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 音乐表演·器乐 | 器乐 | 80% | 演奏一首器乐独奏曲 |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新生进校后,可提出申请,参加考试,根据测试成绩安排到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学习。 | |||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 舞蹈编导 | 舞蹈表演 | 80% | 成品舞蹈一个、基本功测试、即兴模仿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 学前教育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我校将根据考生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的测试成绩,按比例发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两个专业的合格证;所有取得我校音乐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 | |||
| 小学教育(音乐教育) | ||||
我校音乐类专业不分初复试,考生只进行一次考试,具体科目如下:
五、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成绩查询:考生在专业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可上网查询成绩,网址:www.zsxx.hbnu.edu.cn,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我校今年只邮寄过线考生合格证,未过线考生成绩单将不再寄发。
合格证发放:我校按1:3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六、高考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音乐学、舞蹈学两个专业七个专业方向均为文理兼收,考生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音乐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请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
2、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两个专业文理兼收,考生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1.60米以上,女生在1.50米以上,携带肝炎病原者或其他体检受限的考生,请不要报考以上两个专业。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系培养。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5、音乐类专业考试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6、音乐类专业考试考点安排及其他有关招生事宜,考生可在报名时向当地招生部门或省高招办咨询。
7、我校音乐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来源:湖北师范学院招生网)
(责任编辑:黄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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