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
财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市
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重庆市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与机关国库处合署办公)选调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
公务员登记或参照
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国家承认的
财政、财务、
会计、
金融、审计等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二)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和
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
公务员。 (一)报名 ⒈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⒉ 报名地点:重庆市
财政局1楼(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联系人:陈云;联系电话:023-67575508、67575541。 ⒊ 报名手续: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登记照2张。 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受委托者身份证件及委托人委托证明。 有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个人独立撰写的调研文章或经验性信息可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市
财政局人事教育处和监察室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须按要求填写《重庆市
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领取《准考证》。 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8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 市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08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实行逐轮淘汰选调。 ⒈ 综合知识笔试。综合考查考生
政治、经济、法律、
哲学、
历史等方面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选调职位与综合知识考试人数1:6的比例进入下一轮笔试,但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时间:2008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 地点:市
财政局一楼大会议室 ⒉ 专业知识及命题公文笔试。主要考查考生
财政、
会计专业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专业知识及命题公文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与
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
面试,但其专业知识及命题公文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时间:2008年9月14日上午9:30-12:00 地点:市
财政局一楼大会议室 ⒊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时间:2008年9月21日 地点:市
财政局 (四)体检 根据选调职位人数,按照
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其
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转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25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选调职位依次递补。 时间:9月22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
财政局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选调职位依次递补。 时间:9月24日至28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通过以上程序,经市
财政局党组审定后,确定初步选调人员名单,将公开选调工作中的报名情况、笔试和
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办理调动所需的相关
材料,一并送市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 市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08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严格保密措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人事局、市
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
重庆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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