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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MPA复试通知

  北大MPA复试通知

  经过全国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同学,请于2008年1月12日(星期六)
  到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廖凯原楼(北京大学东门向北150米)参加复试。具体事项如下:
  1、复试时间:2008年1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2、地点: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廖凯原楼一楼大厅
  3、复试内容:政治理论与综合素质测评
  4、政治理论复习范围:马克思主义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十六大报告、十七大报告、科学发展观等
  5、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查验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要求基层人事部门盖公章;公务员考生要求省部级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2)工龄证明(可由人事部门直接填写在审查表上)
  (3)准考证、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军人证等)
  (4)国民教育序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北大MPA考前辅导班教务
200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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